江宁幼儿入园咨询指南
作者:校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9/8/29 10:56:10 浏览次数:3016
1.招生原则: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,无学区划分;幼儿园自主招生,家长自主择园。
2.家长选择幼儿园登记报名,并提供相关材料。
3.相关材料说明:
(1)本市户籍:提供户口簿、独生子女证或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。
(2)外地户籍:提供户口簿、法定监护人在宁暂住证或居住证(截止申请日至少满两年)、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(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、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、工商营业执照等)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等材料。暂住证不满两年的,还应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在南京生活两年以上的证明材料(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应为A4纸张大小,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幼儿页)。
(3)幼儿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。
4.咨询科室:托幼办(102室),联系电话:51196595。